问:夫妻双方申请了归还房贷按月提取,每月提取一次到银行卡。 若办理了离婚,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的按月提取还会取吗? 如要中止另一方的按月提取,需要办理相关业务还是系统自动识别后自行中止?如果不办理,另一方的按月提取是否会一直进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答复:
您好!职工或配偶均可申请终止任一方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或申请同时终止双方协议。终止申请当月生效,终止申请前公积金中心已按协议发出委托提取支付指令的,在支付指令执行后生效。如一方不符合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条件,应主动终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
职工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sz12329)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点击“协议”,办理终止按月提取。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