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共有房产过户操作流程
问:您好,我于2020年7月份在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过离婚手续,并签署备案了离婚协议。现离婚协议要做相应的变动,涉及到小孩抚养、财产调整(不涉及到不动产变动),需要签署一个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协议。这个需要如何办理,是必须要到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新领号办理并重签离婚协议,还是说直接到公证处补一个补充协议就可以?相应的补充协议,有没有格式规范?请帮忙解答多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回复:
您好!
办理共有房产分割登记流程:
1、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www.szreorc.com)或微信公众号“深圳不动产登记”进行在线预约“共有房产分割登记业务”‘
2、持相关材料: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房地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双方共同申请,到现场递交申请。
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