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圳户口,一方有居住证,一方结婚证丢失,另一方结婚证还在,能在办理离婚登记与领离婚证吗?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须知》规定: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在试点期间,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如您一方持有深圳有效居住证,根据以上规定,您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