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老婆都是深户,在罗湖区民政局领证结婚。现想领离婚证,请问可否在各区民政局办理还是只能去罗湖?是否需提前预约还是可以在民政局工作时间直接过去办理就行?需要什么手续资料及多少费用?谢谢!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婚姻登记“全城通办”的公告》,我市于2019年10月10日起正式实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全市各区(新区)婚姻登记机关实行婚姻登记预约制,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受理市民的预约申请。各区(新区)婚姻登记机关在满足本区户籍居民婚姻登记需求的基础上,提供约20%的预约号供其他区(新区)户籍居民申请跨区办理婚姻登记。你可以通过预约或者直接去罗湖区现场办理离婚登记,也可通过网上预约在深圳其他区办理。
但建议您尽量在网上进行预约,婚姻登记处会优先办理网上预约的居民申请。网上预约须提前1个自然日申请,可预约1个月内的号源。号源有限,建议及时进行预约。注:未预约的,婚姻登记处将视情况安排。为了节省您的时间,建议尽量在网上进行预约。跨区办理婚姻登记的,必须通过网络预约。
我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网址为http://210.76.66.108/hyyy/,注:建议使用IE浏览器访问该网站。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无需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