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深圳办理异地离婚,没有户口本原件,使用电子户口本是否可行?

答: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必须提供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