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离婚案件的代理律师

外国公民、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居民需要委托律师代理在内地人民法院诉讼的,必须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执业资格的律师。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其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

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国委托中国律师或者中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