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这么复杂吗?要两次预约还一定要居住证才能办理吗?没有居住证可以吗?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书面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根据《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须知》规定: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在试点期间,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以上规定,如当事人双方均非深圳户籍居民,想在深圳办理离婚登记,至少一方需持深圳有效居住证。

如您仍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拨打深圳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