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爆 感情不合 经常冷暴力

你好,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 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因而通过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要求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达到因家庭暴力不愿意同居的目的。

如果对方家暴,你想离婚,可以先与对方协议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财产、孩子问题有争议的,可以搜集对方家暴的证据,选择诉讼离婚。根据相关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