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户籍是陕西 男方是广西 请问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吗?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须知》规定: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在试点期间,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如当事人双方均非深圳户籍居民,至少一方需持深圳有效居住证才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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