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已经分居两年,联系不上对方,想离婚怎么办?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书面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如双方未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事宜请您向法院或者律师咨询。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