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已经在福田区民政局申请了离婚登记,一个月的冷静期已满,但始终预约不到福田区民政局的离婚登记,眼看回执单上所要求的离婚时间快要到期了,我们该怎么办,是否可以在没有预约的情况下直接去现场登记离婚?或者超过时限后是否可以继续登记离婚?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深圳市各区婚姻登记机关已放开“线上+线下”预约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市民如遇预约系统预约已满,可在当天前往婚姻登记处现场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具体线下预约事宜,您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深圳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详询。
二、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目前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离婚申请-离婚冷静期-离婚登记。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成功办理离婚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当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上面载有回执编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的次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登记办理期,在办理期内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您仍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0755-82520520详询。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