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几个问题想咨询: 1、异地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吗? 2、可以办理的话,除了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还需要什么? 3、办理的话,支付宝小程序电子证件里的电子户口簿可以使用吗? 感谢您的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须知》规定:(一)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在试点期间,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须知的相关内容。(三)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二、离婚登记申请应提供的材料:(一)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户口簿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