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户夫妻双方2020年12月离婚,离异时女方名下有1套房,男方名下也有1套房。女方在2022年卖掉了这套房子,现在女方有购房名额吗?双方都是深户+10年以上深圳社保。

您好!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第四条: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从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 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方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3年内再婚或复婚的,也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