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与前夫2022年8月11日在南山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上说明两个孩子归男方抚养,男方承担抚养费。可现在,前夫说我不出抚养费将我告上了法庭,我想咨询一下,男方承担抚养费这句话的意思是女方也要承担是吗?离婚协议书到底具不具有法律效应。

深圳市民政局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双方经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对未履行离婚协议内容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您仍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拨打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进行咨询:0755-266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