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结婚前全部商贷买了一套房,女朋友结婚前是组合贷买的房,结婚之后房子产权都没有做任何变动,现在我俩离婚了,我的公积金贷款条件也符合了,准备办理商转公,但想问一下还能否办理全额提取公积金的业务,还是说因为结婚时家庭名义有两套房导致离婚后也只能提取6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回复:
您好!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在购房消费发生后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申请办理购房提取。相关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提取类。
由于我们看不到您的材料,是否符合提取条件以我中心审核为准。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