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市民与前夫育有1个孩子,离婚时判给了市民,现市民再婚,现任丈夫能否收养该孩子?
深圳市民政局回复: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三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因此,如市民前夫同意,则市民现任可以按程序收养该孩子。
问:市民与前夫育有1个孩子,离婚时判给了市民,现市民再婚,现任丈夫能否收养该孩子?
深圳市民政局回复: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三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因此,如市民前夫同意,则市民现任可以按程序收养该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