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明确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的问题
问:你好!本人于2017年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约定“男方名下财产归男方,女方名下财产归女方”,未具体说明各自名下财产。请问现在可以去辖区民政局修改已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吗?
深圳市民政局回复: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问:你好!本人于2017年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约定“男方名下财产归男方,女方名下财产归女方”,未具体说明各自名下财产。请问现在可以去辖区民政局修改已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吗?
深圳市民政局回复: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