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自愿变更孩子第一监护权如何办理?

问:您好,请问我和前妻2018年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因为个人原因,双方协商同意,自愿变更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请问是到民政局办理吗?需要什么资料?

深圳市民政局回复:

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关于小孩监护人变更问题,你们双方可以签署相关变更协议,无需到民政局办理变更手续。

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