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离婚、继承发生财产转移已在本市注册登记的
问:(因离婚、继承发生财产转移已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要去窗口办理吗?已到公证处开了公证书的了。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回复: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个人因离婚、继承办理本市小汽车转移登记,凭人民法院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车辆办理转移登记后,原车辆所有人不得就该车申请更新指标。
申请流程:
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0300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搜索离婚/继承–办事服务(选择第一项)–在线办理,按照提示上传材料,(如没有账号的,请先进行扫码注册账号,有账号的请直接账号密码登录),按以上流程操作即可。申请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预审通过或者缺少材料会短信告知,请留意短信内容。
若不知如何操作,可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市民中心B区西厅办理,咨询热线:88127159。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