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证据的提交

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证据的提交

一、重婚或有与他人同居,另一方请求离婚的

对于重婚的,如果第二个婚姻是法律婚,需要提交对方当事人与第三人的结婚证或者申请法院向相关民政部门调取对方当事人与第三人的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证明。如果第二个婚姻是事实婚,则需要举证证明有配偶的人与第三人以夫妻相称或者以夫妻自居,如左邻右舍出具的证人证言。如果对方当事人与第三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可以提交相关录像照片,如果生育子女的,可以提交相关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或者住院证明,上述材料可能载明对方当事人为子女的“父”或“母”,或者夫妻另一方可能在上述材料中以父或母的名义签字。

有与他人同居的,则可以提交对方当事人与第三人共同生活的小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左邻右舍出具的证人证言,如果租房居住的,可以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房东的证人证言,也可以是配偶一方曾经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或者配偶一方承认与他人同居的QQ、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另一方请求离婚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当事人曾经报警的,可以提交110的《出警记录》、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验伤通知书》、《司法鉴定书》等,如果没有报警的,可以提交左邻右舍或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以及门诊和住院病历、伤情照片或者录像等。如果有居委会介入调解的,可以调取居委会的调解记录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应当证实自己的伤情与对方的伤害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另一方请求离婚的

赌博、吸毒,以及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恶习,有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因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淫乱等行为接受过治安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提交《治安管理处罚书》、《刑事判决书》等证据,用以证明对方当事人存在上述恶习,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方当事人虽有上述恶习,但是“屡教不改的”才能构成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因此,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当事人还需要提交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请求离婚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要求离婚的,则可以提交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分居协议书、居委会证明、物业公司的证明,租房居住的,可以提交房屋租赁合同、证人证言等加以证实,如果有视听资料如录音,能够证明对方认可两人分居满两年事实的,可以提交该录音的原始载体并刻录成光盘,并将录音内容整理成文字。

五、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第一,提交上一次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民事判决书、法院传票等证据;第二,提交双方当事人分居又满一年的证据。例如,签订的分居协议书、居委会证明、物业公司的证明,租房居住的,可以提交房屋租赁合同、证人证言等加以证实,如果有视听资料如录音,能够证明对方认可两人分居满一年事实的,可以提交该录音的原始载体并刻录成光盘,并将录音内容整理成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