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及上诉期间告知书

告知

收到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及上诉期间告知书

      先生/女士您好:

北京××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接受您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您与××离婚纠纷案件一审阶段的代理人。×年×月×日××律师收到了××法院邮寄的××××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8民初XX号】。××律师在收到该判决书后,×年×月×日将判决书的扫描件通过微信/QQ/邮件/短信方式发送给您并于×年×月×日将一审判决书的原件交付给您。

截止目前,北京××律师事务所并未接受您的委托继续为您代理二审阶段,特将上诉期间有关的法律问题告知给您,请您务必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提起上诉,以免影响您本人的合法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您的上诉期只有15天/10天,如您不服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应当在×年×月×日前准备好上诉状等上诉材料并邮寄给法院。备注:上诉期内,如您确定上诉应尽早准备好相关的材料,避免在上诉期内最后一两天提起上诉,耽误上诉期;
  • 如您通过邮寄的方式上诉,在邮寄后应及时联系法官或法官助理,询问签收及后续缴纳上诉费等事宜,确保上诉成功,以避免因邮寄、签收等问题导致的上诉失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明确规定,虽递交上诉状,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所以,请您在上诉后及时联系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询问上诉费用缴纳的期限,逾期缴纳,您面临上诉失败的必然性风险

特此告知!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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